浅谈打制石器的类型和功能(4月)
发布时间:2019-05-14     阅读数:17821次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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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齐军


从目前世界各地发现的考古材料看,打制石器是人类最早制作和使用的工具,也是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使用时间最长的工具类型,它从距今300多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最早阶段开始,一直延续到距今1万多年的旧石器时代最晚阶段,甚至在新石器时代和更晚的历史时期还在被一些地区的人群制作和使用。在旧石器时代,打制石器是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标志物。

“打制石器”这一概念在我们平时的使用中其实包含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涵义和内容。广义的打制石器是指是古人类通过有意识的改造岩石原料而生产出来的工具完成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副产品、半成品和废品,也称“石制品”。狭义的打制石器专指古人类有意识生产出来的各类石质工具,例如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手斧、锯齿刃器、凹缺器等。

遗址中发现的打制石器大致经历了下面几个阶段的生命历程,在每一个阶段又有其不同的“身份”:河滩或基岩内的天然石料→被古人类获取和挑选的石料→被古人类加工和生产的石制品→被古人类使用的石制品→被古人维修或遗弃的石制品→被沉积物埋藏的石制品→被考古工作者发现和发掘的石制品→被考古工作者统计、分类和研究的石制品→被考古工作者阐述和发表,且被人们认识的石制品。在上述几个阶段中,打制石器在三个阶段被人类赋予了类型和功能的属性和使命。第一个阶段在于古人类对石料的改造、加工和生产,史前工匠的主观需要、设计意图、加工技术及完成效果等因素赋予了一件石制品最初期的类型和功能属性。第二个阶段在于古人类对石制品的使用、维修、再次使用,直至废弃,一件石器在使用者手中所呈现的加工对象、使用方式、使用频率、使用强度和使用效能等综合因素真正赋予了其最终的类型和功能,因为制作者最初的加工意图有可能和石器最后的使用情况并不完全一致,一件工具的类型和功能最终还是反映在使用上。第三个阶段在于考古工作者对遗址中采集或出土石制品的统计、分类和研究工作,这一项工作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石制品的类型和功能进行解释和分析。

在遥远的史前时代,由于没有任何文字或其他记录形式供现代人参考,怎样尽量科学和准确地揭示打制石器在古人类手中真实的类型和功能无疑成为了今天考古学研究中的一个巨大难题。

在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中,打制石器的类型和功能往往不可割裂,石器类型的划分多要考虑到其功能属性,而对石器功能的判定其实已经包含有类型的划分。在传统的打制石器研究中,考古学家们多采用形态、加工技术和功能单项要素或多项要素相结合的方式来表述和解释打制石器的类型和功能,这一表述方式集中地反映在对打制石器的命名上,例如,“刮削器”、“砍砸器”和“雕刻器”等分类和命名方式是对打制石器功能的描述,“尖状器”、“锯齿刃器”、“石片”、“石叶”和“细石叶”等是对打制石器形态的描述,“两面器”是对打制石器加工技术的描述,“圆头状刮削器”、“鸟喙状雕刻器”和“盘状石核”等是对打制石器形态和功能的综合描述,“预制石核”和“石叶石核”等是对打制石器技术和功能的综合描述。

事实上有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认识到,传统的分类和命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停留在研究者对打制石器类型和功能的主观判断,由于缺乏科学可信的分析方法,研究者在当今得出的判断和结论有可能与旧石器时代石器制作者和使用者手中的真实情况相差甚远。对现代还在制作和使用打制石器的一些土著人群的研究情况也表明,大量打制石器的考古学类型和功能与这些土著人群实际的使用情况并不一致,有的甚至是南辕北辙。另外,考古学和民族学的一些研究成果还显示,一器多用的现象非常常见,在有的时候打制石器由于在其不同的加工和使用阶段所表现出来的形态和技术有所差异,也往往会被考古学家赋予不同的类型和功能。

器物类型学的分析是考古学研究的核心内容,遗存出土器物类型学体系的建立是进行文化比较研究,相对年代判断,以及考古学区系文化研究的基础环节。相较于陶器和瓷器等器物的制作,打制石器的生产是一个不断“缩减”的动态过程,在石器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种种变异是不能被逆转的,因此对打制石器类型学的研究应该是一道在时间上逆向回溯的“加法”题,而不仅仅只是对出土标本的静态观察和测量。在打制石器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中间阶段的产品和副产品,例如石核、石片、断块、残片和碎屑等,这部分遗物有的是古人类有意识去除的,有的则是无意识产生的,但总体上都是我们在进行“加法”过程中需要逐步增加的部分。对一个遗址出土打制石器类型学的研究绝不应该仅仅是对典型标本的静态分类和阐释,科学合理的方式应该是对遗址出土的全部石制品进行综合考察和分析,包括石料因素对石制品形态、技术和类型的影响情况,以及对石器生产体系中半成品和废品的复位研究等。除此之外,在优质石料缺乏的情况下,质地优良的工具往往会被古人类反复使用和维修,其类型和功能也会随着维修活动和使用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改变。这就更加需要我们通过石制品拼合分析和实验考古等方式和途径从今天静态的考古材料走向过去动态的技术过程。这就是打制石器“动态类型学”的研究方法。

在打制石器功能的研究中,微痕分析是现阶段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石器在长期或多次使用及捆绑过程中会在其表面形成一系列微小的痕迹,这些痕迹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显微镜才能进行清晰地观察,因此被统称为“微痕”。打制石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的使用方式(如切、锯、砍、削、刮、钻等)、运动方法(如纵向运动、横向运动、旋转运动、穿刺运动等)和加工对象(如干木、湿木、肉皮、肉质、鱼鳞、骨头等)都会遗留下不同形态和分布形式的微痕[1]。打制石器微痕分析的工作方法在于,研究者首先需要运用和遗址出土标本一致的石料加工出类型相近的实验标本,然后再使用这些实验标本组织进行多组使用实验,且通过显微观察和照相记录建立可靠的参照标准;其后对遗址出土标本进行正式的显微观察,并将观察结果和实验标本的观察结果进行认真比对、归类和分析,最终得出不同石器标本使用功能的分析结论。然而遗憾的是,微痕分析的方法往往只能获得古人类对石器最后使用阶段的信息,对于石器更早阶段使用情况的探索目前依旧是一个难题。

在我国当前的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中,打制石器的动态类型学研究和微痕分析已经在理论探讨和实践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突破,在小长梁和小南海等遗址出土打制石器类型和功能的研究中取得了新的重要的成果。但和欧美国家相比,动态类型学研究和微痕分析方法在国内的运用和推广还明显滞后,需要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不断努力加强。


参考文献:[1] 高星、沈辰主编:《石器微痕分析的考古学实验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34页。


打制石器生命历程示意图


石器使用微痕实验——切干木


石器使用微痕实验——切鲜骨


石器使用微痕实验——钻新鲜肉皮


砸击法剥片实验


燧石制品边缘切骨后在显微观察下的微痕(放大20倍)(图片来源:高星、沈辰主编:《石器微痕分析的考古学实验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图版4-18a


燧石制品边缘刮鱼鳞后在显微观察下的微痕(放大30倍)(图片来源:高星、沈辰主编:《石器微痕分析的考古学实验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图版5-7c


燧石制品边缘刮干树枝后在显微观察下的微痕(放大30倍)(图片来源:高星、沈辰主编:《石器微痕分析的考古学实验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图版5.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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