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拉水电站文物古迹专项处理工作圆满验收
发布时间:2015-06-30     阅读数:4113次    来源: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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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云南省文物局、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于2015年6月26日在昆明市召开了鲁地拉水电站文物古迹专项工程验收会议,对库区文物专项工程进行验收。参会单位有丽江市移民开发局、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江市文广局、丽江市博物院、永胜县移民开发局、永胜县文广局、永胜县文管所、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鲁地拉水电站移民综合监理部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验收组专家通过听取我所的工作汇报,审阅文物古迹保护专项处理工作报告,对鲁地拉水电站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堆子遗址、倮倮坪墓地、枣子坪遗址的考古发掘为建立金沙江中游地区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两汉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序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土主寺古建筑群、清真寺厢房及大理会馆平面布局完整,艺术构件精美,具有明显的时代、地域特征,是云南清代建筑宝贵的实物资料。

验收组一致认为,鲁地拉水电站淹没区3项地下文物古迹、3项地面文物古迹专项处理工程均严格按照国家文物考古和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操作,并按时上交工作报告。工程符合文物保护原则,依法依规,满足鲁地拉水电站下闸蓄水对文物保护专项工程的要求,资质符合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验收。至此,鲁地拉水电站淹没区文物保护专项处理工作圆满完成。


验收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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