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红军标语分别位于元谋县江边乡江边、龙街两村。1935年5月,红一方面军一军团长征途经金沙江元谋县境内龙街渡口时,在江边、龙街两村民房墙壁上用墨汁写下了很多宣传标语,现保存6条,字体有楷书和隶书两种。1981年9月被楚雄州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墨书绘于民居的山墙上,该墙体为卵石基础的土坯墙,墙体酥松,民居瓦屋面多处漏雨,造成墙体的塌落,形成危房。加之年中的地震,该文物正好位于震中,红军标语及其载体面临极大威胁。2008年6月至10月,应元谋县文体局的要求,由楚雄州文化局安排,我所和国光古建筑有限公司组成了工作组,对元谋红军标语进行了建筑维修和标语墨书壁画的科技保护工作。进过修复,使珍贵的墨书壁画得以原状保存,建筑得到了完整的修缮。
修复前的元谋红军标语
元谋红军标语的修复
修复后的元谋红军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