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河泊所遗址
发布时间:2024-12-26     阅读数:12639次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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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年来在滇池东南岸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初步确认了石寨山文化的核心区域——河泊所遗址群的大致分布范围,即梁王山、左卫山、金砂山、龙潭山一线以西,滇池以东的区域。2021年3月至12月,对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一小北的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该区处于河泊所遗址中东部,西北距石寨山约700米,东南距金砂山约900米,西距现滇池湖岸线不足2公里。

发掘共布设探方23个,均为正北方向,西侧边缘几个探方,因灌溉水渠阻碍,未完全发掘,其余均为10×10米探方,实际发掘面积约2000平方米。



发掘区域主要遗迹分布图


按照由上及下,由晚至早的原则,揭露堆积厚1.9~3.6米不等,发掘区北部揭露至河道河道废弃堆积下红色垫土层,发掘区南部揭露至疑似活动面的碎螺壳层下,均未发掘至生土。已揭露部可分为明清、北魏及两汉三大时期。

共清理遗迹441个,其中灰坑321个、沟53条、墓葬14座、瓮棺12座、田块12块、田埂5条、房址6座、水井4口、陶片堆3处、硬面3个、垫土2处、道路1条、河道1条、灰烬堆4个。


发掘北部边缘河道


本次发掘出土遗物十分丰富,迄今为止,各类文物小件有200余件,包括铜器(箭镞、钱币、盖弓帽、带钩、钉、铃、环等),铁器(犁、箭镞、刀、环、钉等),陶器(碗、罐、网坠、纺轮、弹丸、圆陶片等),玉石类器物(磨石、石砧、石锛、镯、珏、串珠等),骨蚌器(锥、笄、针、经纬刀、饰品、海贝等)等;出土大量建筑构件,包括筒瓦、板瓦、瓦当、砖、 泥墙残块(上有木柱痕迹)等,陶片相对较少,以泥质陶为主,器型包括碗、罐、瓮、仓等。


铜器


重要发现主要有三个。

一是封泥。发掘区北部边缘为一条古河道,河道内出土大量遗物,约占总量的1/3,其中封泥就是典型的代表。河道废弃堆积中夹杂灰烬堆,炭层及红烧土层交错分布,封泥集中出土于灰烬堆中,推测为灰烬堆或文书、封泥集中销毁的场所,灰烬堆中发现的条状炭化木条,更进一步证实了此猜测。出土的一批封泥包括官印封泥及私印封泥两种。

根据河道废弃堆积内的出土物,判断其年代可能为两汉时期,且时代稍晚,应为西汉中晚期-东汉时期。出土遗物包括建筑构件、少量陶器残片和动物骨头等。建筑类遗物数量庞大,以筒瓦和板瓦残片为主。筒瓦与板瓦正面饰有绳纹,长度约50厘米。另有少量瓦当及砖。砖均为实心砖,部分为铺地花纹砖,包括菱形纹及文字两种,另有部分侧面花纹砖。据不完全统计,花纹砖有30余件,以菱格纹为主,带字砖发现2块,残损严重,字迹无法辨识。瓦当均为圆形,纹饰包括云纹及文字两种,当心有一乳钉,部分当面有涂朱现象。其中一件为“乐”字瓦当,残存约1/4当面,上书“乐”字,当面复原直径约16厘米,沿宽约1.3厘米。

二是道路。发掘区中部偏南为一条东西向道路,路面由大小不等的绳纹瓦片、碎陶片、小石子等铺设。南北各有一条沟,或为路沟,两条沟将道路分为三部分,路面总体宽约8-12米,中间主体部分宽4-5米。主体部分使用较频繁,路面存在多次维护,当路面逐渐被覆盖后,重新铺垫碎瓦片进行巩固,从两条沟的剖面可知,主体区域路面分为三层,各层之间土堆积厚2-20厘米不等。上层路面出土有铜销、铜箭镞等,铜销为圆柱钉状,长约8厘米,或为车马器附件。

三是疑似建筑遗迹。发掘区南部清理了一组沟状遗迹,整体呈“山”字形,东西长约30米,发掘部分南北宽约15米,已发掘区域面积约450平方米,南部未完全揭露,具体形制不明确,初步怀疑整体可能为一个环形建筑基槽。组沟南部有一条绳纹瓦片分布集中的地区,走向与组沟较一致,可能为建筑倒塌遗存。组沟北半部及其附近有一层碎螺壳堆积,厚约3厘米,碎螺壳细碎均匀,表面干净平坦,应为人为铺垫形成的一个活动面。因两者分布范围较一致,推测活动面可能为组沟建筑的附属设施。活动面堆积与北部路面间土层相似,推测此处疑似建筑遗存与道路属于同一时期。

道路路面齐整,两侧路沟深且规整,应为当时的主干道,道路南侧的碎螺壳和“山”字形疑似建筑遗存也表明此区域应为重要遗址区,具体性质为何,还需进行进一步的考古工作。



河道内灰烬堆平面分布照


西汉武帝在全国设十三个刺史部,四川地区为益州部,并先后分置蜀郡、犍为郡、朱提郡、越巂郡、牂柯郡、建宁郡、永昌郡、汉中郡、广汉郡、梓潼郡、巴郡、巴西郡、巴东郡、益州郡等郡,位于今四川、贵州、云南及陕西汉中盆地。其中益州郡设于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下辖24县。《汉书·地理志》有:“益州郡县二十四: 滇池、双柏、同劳、铜濑、连然、俞元、收靡、谷昌、秦臧、邪龙、味、昆泽、叶榆、律高、不韦、云南、嶲唐、弄栋、比苏、贲古、毋棳、胜休、建伶、来唯。”

封泥作为信件的封缄,代表着此区域信件文书往来的对象,河泊所遗址本年度发掘区域出土官印封泥涉及的行政区划,既包括益州郡二十四县之中的“滇池”、“建伶”等县,又有周边郡级行政单位“犍为”,故此处当为益州郡内的一行政中心,至于具体是益州郡郡治还是其下的某一县的县治,还有待更多资料的出土。

瓦当在我国虽多有发现,但多出土于宫殿、城址、官署、佛寺、陵园等建筑遗址内,尤其是涂朱瓦当,在汉代——三国时期普遍存在于高等级建筑中。结合其它考古发现可知,铺地砖在汉代也往往用于大型建筑中,起到防潮、防滑、美观的作用。综合分析发掘出土的建筑遗存,推测此次发掘地点附近应该存在较高规格建筑,这与上述区域行政中心的结论相互印证,增加了该结论的可信度。

滇“置吏入朝”之后,古滇国既有滇王“复长其民”,又隶属于益州郡管辖,结合以往工作中出土的滇王金印及“滇国相印”封泥,西汉时期西南地区“滇王”治理和郡守长官治理两套体系均有了实物证据,让石寨山大遗址考古也取得了重大的新的收获。



文字及花纹砖


两汉时期是中央王朝开发西南夷的初始,也是西南夷地区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开始。这一时期官印封泥和郡县治所的发现为研究西南夷社会变迁提供了的重要资料,是汉王朝边疆治理研究的重要一环,对维护边疆地区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许多问题还未解决,下一步将针对几大问题继续展开工作:

1、封泥集中出土的灰烬堆性质如何?是否是文书集中焚毁地?灰烬堆延伸至本年度发掘区外,下一步将进行扩方,对其进行全面揭露,探究其堆积性质的同时,希望能收集更多封泥,为此区域考古研究提供更多资料。

2、此区域未发现两汉时期官署建筑。发掘区北部现清理至红色垫土层,此层大范围分布,堆积致密且较纯净,或为建筑地基?虽在其表面未发现大型建筑遗迹,但考虑发掘区揭露面积较小,且靠近河边,建筑遗迹分布区域可能位于现发掘区西部或南部。故明年拟结合考古勘探,对红色垫土范围进行发掘,寻找行政中心的建筑遗迹。另外,垫土应分多次进行,各层之间有螺壳及文化层分布,故此区域或有一个废弃再建的过程,红色垫土区纵向的堆积形态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内容。

3、发掘区南部魏晋时期的“山”字形组沟是否为环形,能否确定为建筑遗迹?其下是否有汉代遗存?围绕这几个问题,发掘区南部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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