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钟山石窟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境内(东经99°43'28.47",北纬26°30'42.67"),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宝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石窟始凿于晚唐公元850年,经五代、历两宋止于公元1179年,历经320多年陆续开凿而成。迄今为止一共发现17个石窟,分布在以石钟寺为中心的三平方公里以内(石钟寺区8个窟,狮子关区3个窟、沙登箐区6个窟),造像200多躯,同时期岩画一处,造像题记五则,碑碣五通。一九六一年三月四日石钟山石窟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52年国家为更好地保护石钟山石窟,由国家文物局拔款建盖石钟寺区二至八号窟保护房。该工程于1953年年初动工,当年11月竣工。石钟山石窟保护房总体保存较为完整,50余年来对石窟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是石窟得以完整保存的一大功臣。但近年来由于地震影响、人为因素等原因致使保护房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装饰外观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屋面、木结构构件的残损尤为严重;墙体及门窗的存在降低了石窟的通风性,对石窟造成不利影响。受剑川县文化体育事业局委托,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11年3月完成了石钟山石窟1-8号窟保护房及12号窟保护房等七个保护房修缮工程的勘察、测绘及设计的外业工作,在上述基础上完成了勘察报告、实测图、修缮方案、施工图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云南省文物局审批。现已根据对本工程实地勘查及对现状的实际病害分析、研究、论证,针对不同的石窟保护房现状残损情况分别采取以下主要修缮措施进行修缮:
1、原址改建:一号石窟保护房。
2、落架维修:六号、七号石窟保护房。
3、揭顶修缮:八号、十二号石窟保护房。
4、局部修复:二号、三号、四号、五号石窟保护房。
5、其它
(1)对入岩体的木结构柱顶、梁、枋等榫头处包褒钢套的处理。
(2)对木构件重要节点的加固措施。
(3)露明处的安防管线处理:1~8号石窟保护房。
(4)屋面与岩体交接处的防水处理。
二号窟保护房外立面
三~五号窟保护房
六号窟保护房立面
六号窟保护房斗栱
七号窟保护房侧立面
八号窟保护正立面
八号窟保护房侧立面
八号窟保护房东南角立面